他的诗在新马成名,他在台办诗社的声名又远盛他的武侠小说,但内地对他的武侠小说,如痴如醉,颠倒众生,粉丝万千,他还兼为名专栏、影评、文评、散文、术数作家, 几乎所有文学的类型都有丰富成果,已成书八百余册,超过七国文字翻译本,兼作品改编电影、电视、连环图已逾40部,而他大半生遭遇,要比他的武侠小说更传奇,大起大落,每重振必奇情。

温瑞安:大金殿前永不后退的龙

——从悼念萧逸、金庸缘起


        萧逸先生大行,我很难过,加上近日金庸先生、史坦李以及好些艺术、创作、文学大师和學術伟人先后仙逝,令我感慨万千,悲从中来,以致我手写 萧逸先生悼诗之时,怆然间写错了日期。


        我很愿意在此再补正,包括重书唁聯和日期。


        其实我没有拜会过萧先生。萧逸先生的作品绝对是中国武侠小说的杰作,影响深远,贡献重大。他在30年前几次透过我当时在香港办自成一派文化创作推广合作社的女作家湘湘,表达希望与我见面的意愿,可是由于我生性孤僻,不善交际,始终没有会面。但是他却透过湘湘义妹,在他办的“中报”副刋向我约稿,于是我写了“七大冦”。


        那应该是1987年前后的事。那时候,金庸的明报已经不打算刊用我的小说了。别忘了那个时段作家仍是依靠报刋杂志的稿费维生的,而我恰逢台湾冤案的打击辗转流亡六国八区,生活仍很尴尬狼狈,金庸先生刋用我的“四大名捕”系列,突然转登少作(即15/16岁时写的在“武侠春秋”半月刋的作品)新作已不拟刋用。可是,萧逸的“中报”副刊连载了我的《七大寇》,以及当时在香港最畅销的报纸“东方日报”周石副社长,约我写“说英雄·谁是英雄”系列故事,我的武侠生涯始能衍生存活下去。


         世人多以为我只写“四大名捕”,其实“七大寇”作品是我个人对“四大名捕”框架的突破,创意犹有过之,预支一甲子新意,而且,早在1987年,这作品已翻译成韩文,并在韩国大报上连载,还出成书,并闻韩国领事金炫南先生所说:在韓國到处都见到翻印。一廂情願的想法是:可能這種中國武俠風日后韩剧和电影风行亚洲之前,有过或多或少的影响。至于周石先生,敢从明报一向是刊登“四大名捕”和“神州奇侠”系列中让我翻空出奇,撰写在我创作生命中应比“四大名捕”更重要的“说英雄”系列,使我对周社长的栽培之情永不相忘,永远感念。


       可是,不久后,中报因销量不能支持,而周石先生也大概在二十年前仙去。“七大寇”也无以维继,“说英雄”也无法再写下去。而今,连萧逸先生也大行远逸矣。可是,我心中对金庸先生、萧逸先生、周石先生感念,永不逝去。

     

        很多读者觉得我没把续集写完,其过在于作者,就是我本人。甚至他们戏称我为“坑王”。我谢谢他们。

       我承认。


       可是,你如果知道我的过去,我所处的时代,可能就会原谅现在的我,😂或者轻易越过我挖的坑。

         原因在我所处的时代和环境里,既不像金庸、梁羽生,古龙时代,书本、小说是主要娱乐消遣读物,也不是以后马上杀到的网络文化时代,作者或写手可以自由发表,网上收费甚至可以“自媒体”,自己作品自行作主。我没有那么幸运。我只有咬牙坚持写我的作品,坚持宁大战连场,也不大战连“床”,坚持(自己在85年创造了武侠小说里穿越的情节)不肯轻易利用穿越情节来打马虎眼來推进戏剧性高潮,而且坚持每一部作品里,都能保持自己的理念,新意和创意,特别是我的风格和侠的意义,所以,在当时,港台流行轻、薄、短、小,看过即忘,用过即弃的大潮流下,就剩这几份报刊杂志了,中报倒闭了,明报不登了,东方日报副社长辞世了,那么我的“坚持“,到头来只有”挖“了”坑“,你要填也无法填了。因为,我不会上网,也不会(到今天也不會[捂脸])打字[擦汗],在内地几乎百分之九十九的出版本,我都没有或无法收取笔酬或版税,我没有阿里巴巴可以照顾例如 金庸先生钜著的版权,大家如果在网上看到我的作品,不是冒牌的,就是付费与我无关,大家提到我的出版品,不是翻版就是我未经授权的。我曾经设法去催个版税,几乎没给人群殴活活打残,想来也十分「武侠」。那么,大家就以为我“挖坑不填”了,戏封我为“坑神”。我开始还觉得有点冤。后来渐渐领悟了,这是个“最高荣誉”啊,有的人“五代同堂”,有年纪比我大的,有年纪比我么儿还小的,都在等待我“填坑”写“续集”,一等40多年,到现在只要我出席公开活动、演讲或发布会什么的,温迷、侠友和听众、观众纷纷起身催我写下去,我觉得我虽然辜负了他们,可是他们还在等我,就是我作品在坑里绽放着最大最高最深的荣光,我几乎一廂情愿的笃信了。看来,我挖的坑里,也许还真有些金矿。所以我真心謝謝🙏大家。這是個美譽,絕對值得發展成:「我不是坑王,其實我是《坑神。》!」這兒肯定是「神」經的「神」[坏笑]。


       萧逸先生走了,2018年以来,一个又一个春雷延续至冬雷,冬雷震震夏雨雪,天地合,乃敢与君绝,现在是诸君与我们仍在人间打熬挖坑的人“诀别”了。查先生出殡时,我亦师亦友的同道相问,去送最后一程不?

      我回答:不

      关于这个字的回答我「獨釣寒江雪」了半小时,没有嚎啕,是一種悲莫悲兮生别离,白首相知抚赠劍的惆悵,我生平没出席过任何婚礼葬礼,25岁后烟酒不沾(事实上,20岁以后就没吸过烟)其实,在惊悉查先生大去后一天,我就敦请香港最古老庙宇为先生做了一场法事超度,这事只告诉了我家人和两位视知音知道。....先生,不能送您,但以秉承您宏圖大業之万一,我就以 先生之名,坚持点灯,石在,火種是不会灭绝的;光在,火一定會燃烧的。


       是的,因为希望和期许,推动中国文化中的侠义文学传统,以及将之影视化,现代化和全域性深耕远植,无条件信任和推重了讹称对此有把握和鸿图的年青人去营运,结果为居心叵测、只顾私利的奸商,利用了不平等合约去绑架滥用了我重要作品版权的诈骗集团,为了不使祸患无限扩大殃及俠友及溫迷,成为一种文化商業诈骗的风气,我决定采取了法律行动。但是,这毫不影响我对中国武侠文学影视化的信心,以及利用科技发达的能量将之提升扩大化的雄心。诚如小说中侠者存在的意义一样,何况问题都有解决的方式。不应当把问题放大,而应把解决的方式聚焦。精诚所至,金石为开。如果人間正道仍存,真的把問题解决了就最好。萬一问题不能解决,那么,侠是明知不可为而义所当为而为,「義」就是正义、公义、情义、侠义、道义、理义,那么,我愿作大金殿前永不后退的名捕,坚守着这一面龙旗,以及整個江湖的正义。

 

                 温瑞安

                 稿于2018年11月21日

                 一夜疾书到天明

 

P/S:当我们看到讣闻或唁信时,用文学写作的角度而言,有的人也许就会想到:啊,幸好走的人不是我(或身边的人)有的人甚至想到:如果走的人是我(或身边的人),这信息是如何书写我。

         我的想法比较简单和直觉:


        千古艰难唯一死

         万古云霄一羽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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