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的诗在新马成名,他在台办诗社的声名又远盛他的武侠小说,但内地对他的武侠小说,如痴如醉,颠倒众生,粉丝万千,他还兼为名专栏、影评、文评、散文、术数作家, 几乎所有文学的类型都有丰富成果,已成书八百余册,超过七国文字翻译本,兼作品改编电影、电视、连环图已逾40部,而他大半生遭遇,要比他的武侠小说更传奇,大起大落,每重振必奇情。

温瑞安: 拍岸无声千堆雪


       一向以来,武侠传统都不是以庙堂里的名臣将相为范,尽管,这些高官名将也有不少是侠骨峥嵘之士。武侠人物的可取可爱之处,常常在于它从不以正史、正道、官方、官僚的观点与角度去描叙故事,评价人物。

       这传统早就来自史记另辟一章来描述“刺客”、“游侠”,但这些不受有秩序社会或朝廷官面上认可的虽然少数但又我行我素、武艺高強的人物,他们虽然不是显赫要人,但却用他一己之力舍我其谁的改变了历史,或改编了许多人的命运,虽然,这也就成了“侠以武犯禁”。

       不少人在批判“侠”的时候,总是指出侠其实在古代常泛指是流氓、恶棍、盗寇、劫匪乃至无业游民、游手好闲、惹事生非、招摇撞骗之徒。说来这是真的。如果你翻查古籍、记载、笔记、小说,不少所谓“侠”者,只不过是一些孔武有力、嗜血好杀、好勇斗狠、动輒拔刀子动拳头、不择手段寻找荣华富贵之徒。

       跟东瀛幕府时代的武士、浪人不遑多让,实不值得我们尊重崇敬。在当时古代一些以残暴、狂妄、横蛮、放恣的“名人”,常给描述为:“性任侠”、“好侠义”、“喜交侠义之徒”、“侠行自恃”、“称侠于市”、“挟侠名自喜”等等,然而,他们所作所为,常令人神共愤,人所不耻。

       其实这种指陈,大可不理。因为经这一甲子以来的武侠文化承传,已另外镌造了一种“侠”的共识,“义”的理解。现在我们指的“侠”,大致不是指那些逞一时之勇、图一时之快,手起刀落、你死我活的货色。每个人都有他对“侠”的认知,虽然不尽相同,但至少对“侠”的理念还是近似的。像温巨侠认为侠行就是明知不可为而义所当为者为之。

       而“侠”,就是理义、公义、正义和道义。这可能也有人不同意,但没有人会去否定侠义的存在意义。时代是一直在进步,观念也一直在转变,我们对“侠”的诠释而随之而丰富。

      变易、增删、修正,没有必要怀古摒新,更也不必吃古不化,更无须拘泥自囿、有成见者可以自成一家,但也可能固步自封,我们不一定要抱着古籍某几个人笔下某几篇记载来论断侠的出身不正、侠的动机不良、侠是否寿终正寝。

       我们这时代有这時代的“侠义”。武侠小说在上世纪初萌芽时,时局混乱,国事蜩螗,很多侠都是飞仙隐士、僧道尼乞、非鬼非妖,是神是魔。之后武侠小说薪传于港台,就出现了许多正统、正派、正道的侠士,除奸辟邪,终于扫荡群魔。到了古龙晚期作品、金庸十四本武侠代表作品中后几部巨著,人物已非正非邪,甚至杀手、刺客、奸雄、小滑头还比正派高手大英雄有戏。到了近期,新一代写手,投新一代读者所好,早已奸佞淫恶均成侠,叛逆邪异反成义。

      温巨侠无意对此观点作否定或肯定。世时本就是常与变的更递,变幻便是永恒。潮流最后还只在冲向沙滩之后就退了回去,有的惊涛拍岸卷起千堆雪,有的拍岸更生晚来天欲雪,但,除了岩石,那长长的沙滩上,还能留下几个足印?


*原文刊于2007年年中“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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